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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重要]

日期:2010-01-19 點擊數:
關于申報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通知 [重要]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要求,現将申報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性質及立項原則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旨在鼓勵廣大人文社會科學工作者潛心治學,紮實研究,多出優秀成果,進一步發揮國家社科基金在促進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中的示範作用。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研究領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優秀科研成果。

  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主要類别之一,與其他類别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具有同等學術地位。

  二、申報範圍

  1、 為促進基礎理論研究創新發展,提升我國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整體水平,從2010年開始,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報範圍由目前的10個學科擴展到所有學科,并實行常年随時受理申報和即時通訊評審。

  2、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以資助學術專著為主,也資助少量學術譯著、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暫不資助。

  三、申報成果條件

  1、申報成果應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申報成果不存在抄襲和剽竊行為,不存在知識産權争議。

 2、申報成果應是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書稿或學術資料彙編和工具書等。需要說明的是:這裡的80%是指最終成果總字數的80%,同時要求 書稿内容和結構本身具有完整性和系統性。如果一部書稿雖完成了計劃總字數的80%,但因結構不合理而相當多的内容尚未完成,這種成果就不符合申報要求。
 
  3、應用研究成果,不能申報。出版著作的修訂本,不能申報。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和已結項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不能申報。

  4、博士畢業論文,須在通過答辯3年以後并經過較大修改方可申報。

  四、申報要求

  1、申請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者要承擔信譽責任。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3、申請成果不存在知識産權糾紛。

  4、申請者一旦提出申請,在未獲得全國社科規劃辦是否立項的通知前不得擅自出版申報成果,提前出版者取消其評審資格。立項後成果自行出版者,視為申報無效或終止立項協議,并按有關規定追回所撥經費。

  5、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主要用于後續研究和出版,其經費資助強度與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大緻相當。本年度一般項目資助額為13萬元左右,申請人應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申請的資助額度。

  6、申報成果概要中不能出現申請者本人姓名,應避免如“筆者認為,……”又在頁碼下加注釋的現象。

  五、申報辦法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下載并填寫《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計算機錄入,一式3份(A4 紙,左側裝訂),5套申報成果(含2套成果書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萬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紹、全書目錄、參考書目等),并将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刻 成一張電子光盤,同時上報。

  聯系人:王浩友 劉坤 聯系電話:85166117



  附件: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後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

     2、2010年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附件請見社科處網頁。

(東北亞研究院 2010年01月19日 0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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