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5〕13号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廳函[2015]2号)精神,我校現啟動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的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獎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标準《學科分類與代碼》(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需要,本次評獎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曆史學;(11)考古學;(12)經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計學;(24)港澳台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
二、獎勵等級和數額
本屆評獎的獎勵名額總計900項左右。獎項分為著作獎、論文獎、研究報告獎和成果普及獎。除成果普及獎不分等級外,其他獎項分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按照确保質量的要求,允許各學科的各個等級的獎項有空缺。
三、申報限額
本屆評獎實行限額申報,我校申報限額為93項。學校對各單位申報的成果進行初評後按限額向教育部推薦申報。
四、申報資格
1.申報者資格
(1)申報期間人事關系在我校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包括離退休人員)均可申報。
(2)在我校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的兼職人員,成果發表時署名單位标注為我校的可從我校申報。
(3)申報者原則上應是申報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況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貢獻的作者(含通訊作者)申報,但獲獎後正式公布名單和獎勵證書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實際署名順序為準。
(4)近年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屆評獎申報時限内首次公開發表出版的,經法定繼承人同意,其獨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單位提請申報;其作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做出主要貢獻的作者申報。
(5)每位申報者限申報一項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報,或以課題組名義申報。
2.參評成果資格與要求
(1)本屆參評成果的起止時間定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未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以被有關部門采納的時間為準。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後一卷出版的時間為準,在符合上述申報時限的情況下做整體申報。
(3)叢書不能作為一項研究成果整體申報,隻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著作單獨申報。
(4)個人學術文集(含論文集),在本屆評獎申報時限内公開出版且首次發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為著作類成果申報;多人撰寫的論文集隻能由論文作者以單篇申報。
(5)圍繞一個專題,以個人或課題組名義發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題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标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做整體申報,隻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6)研究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以上企業等)的證明材料。
(7)普及獎申報成果形式為著作類,須提交關于成果效果和社會影響方面的佐證材料,包括圖書發行量、書評、相關新聞報道、受衆反響等。
(8)以外文公開出版、發表的成果,申報時應當附有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
3.下列成果的申請不予受理:
(1)違反學術規範或者著作權存在争議的成果;
(2)教材和教輔;
(3)不能提交實際應用部門證明材料的研究報告類成果;
(4)文學藝術類作品。
五、申報程序
1.申報人按填表要求填寫2015年新版《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評審表》(以下簡稱《申報評審表》)。
2.各單位召開學術委員會,對《申報評審表》和申報成果進行審查,向學校有序推薦。主要審查:(1)申報資格是否符合上述規定;(2)根據國家知識産權保護法律法規,著作權是否存在争議,有無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3)評審材料、申報手續是否符合本申報通知的規定;(4)《申報評審表》中,成果簡介引用的事實和數據是否準确、客觀,表達是否規範;(5)申報成果的學術水平。
3.各單位科研秘書将各單位學術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所有申報材料于3月9日前彙總報社會科學處。
六、申報材料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評審表》和《申報一覽表》及其電子版文檔,申報成果及相關證明材料。
2.各種材料的裝訂報送方式
(1)著作類、論文類、研究報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9份,普及類成果《申報評審表》一式11份,統一用A4紙打印。
(2)著作類、普及類申報成果報送一式4份(冊數較多的多卷本可報送一套),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标簽,标明申報單位、申報人和所申報的學科。
論文類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錄、版權頁和正文,分别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在一起。
研究報告類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納證明或領導批件一起,分别附在《申報評審表》後統一裝訂;研究報告全文一式4份,須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幹膠加貼标簽,标明申報單位、申報人和所申報的學科。
(3)申報成果的相關證明材料與《申報評審表》份數一緻。
(4)著作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證明材料的順序白色封皮左側膠裝;論文和研究報告類成果按《申報評審表》、成果、證明材料的順序白色封皮左側膠裝。
(5)經審核蓋章的《申報一覽表》1份。《申報一覽表》務必仔細審核,使之與《申報評審表》和申報成果一緻、準确無誤。
3.評獎結束後,無論申報者是否獲獎,所有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七、其他要求1.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是我國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重要獎勵,請各單位高度重視本次評獎工作,積極動員,精心組織,高質量地完成申報工作。
2.申報人應如實填報材料,确保無知識産權争議。
3.各單位應嚴格把關,确保填報信息的準确、真實、規範。
聯系人:于曉海
聯系電話:85167056
郵箱:xiaohaiyu@jlu.edu.cn
附件:
1.申報評審表
2.申報一覽表
3.第七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申報答疑
社會科學處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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