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開展職工工傷鑒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24 點擊數:

校内各有關單位:

    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的通知》要求,我校開展職工傷殘等級鑒定和工傷複查鑒定的申報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鑒定範圍

(一)傷殘等級鑒定

因工負傷已經工傷認定并且工傷康複結束,需要确定傷殘等級、護理依賴程度、輔助器具配置的。

(二)工傷複查鑒定

1、2012年12月31日以前做出鑒定結論的所有因工負傷職工需重新參加複查鑒定。

2、傷情發生變化要求複查鑒定的,要求距上次工傷複查滿一年以上。

二、申報要求

(一)請各單位及時通知到個人,并相互告之,及時與組織申報單位聯系。

(二)申請參加工傷鑒定人員需填寫《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表》,初次參加傷殘等級鑒定人員除填寫勞動能力鑒定表外,還需上交《工傷康複早期評估報告》及工傷發生時的有效醫療材料。另外上交一張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有能再次使用的工傷證,可上交工傷證,同時不用交照片和身份證複印件)。上述材料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彙總,并填寫《機關事業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人員名冊》。

(三)參加工傷鑒定人員,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申報,離退休人員由各區離退休辦公室組織申報。

三、申請人本人需準備材料

(一)醫療機構的有效醫療資料(原件或加蓋封章的複印件)。

(二)患職業病的職業病診斷書或鑒定書。

以上材料将作為專家鑒定時的參考依據。

四、其他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複查)結束後,凡符合吉林省醫保政策規定的教職工,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集中為其申報工傷身份,确認其工傷部位100%醫療待遇,同時發放工傷人員門診病曆本。

(二)工傷證超過有效期的教職工,需重新參加工傷複查鑒定,否則不再認定為醫保工傷身份,并不再享受工傷部位100%醫療待遇。

(三)根據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的通知》規定,工傷人員及其親屬可随時申請鑒定,詳細情況請查閱網站http://hrss.jl.gov.cn

(四)鑒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待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通知後,另行通知。

(五)以上材料請于2015年5月15日前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處人才交流中心。

辦公地點:(行政樓810房間)

聯系電話:85166484

 

附件:1. 《機關事業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人員名冊》

           2. 《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表》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機關事業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人員名冊》.doc/uploads/2015/09/121822394505.doc
《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人員勞動能力鑒定表》.doc/uploads/2015/09/121823135177.doc

上一條:關于2015年教職工子女入附屬幼兒園網上報名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教工餐廳啟用的通知

Baidu
sogou